
依據國家計委、水利部《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》(水政[1992]7號),對于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(下簡稱建設項目),應進行防洪評價,編制防洪評價報告。
防洪評價是由專業化的咨詢機構,就涉河(或湖泊、水庫、蓄滯洪區)建筑物對防洪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分析評估,為防汛機構、水行政主管部門、建設單位等提供的一種技術咨詢服務,深圳市源遠水利設計有限公司是防洪評價資格單位,具有一批從事防洪評價的高級技術人才,具有較完善的關于防洪評價的計算分析軟件,具有豐富的防洪評價實踐經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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